网站免责声明

网站信息与项目责任边界说明

本声明由上海纽辉实业有限公司(品牌:航天佳康)发布,适用于访问和使用本网站的单位及个人。请在获取网页信息、提交项目需求或开展业务沟通前阅读本声明。

一、声明的适用范围

本网站用于介绍航天佳康信号屏蔽器、手机信号屏蔽器及相关项目服务信息,面向党政机关、公安、司法、教育考试、保密单位及大型企事业单位等机构客户提供初步了解和项目沟通参考。

访问本网站或使用网站信息,不代表上海纽辉实业有限公司已接受任何采购订单、服务委托或项目条件。具体交易关系以双方签署的合同及相关书面项目文件为准。

二、网站信息不构成合同承诺

网站中的文字、图片、参数、频段、功率、尺寸、价格、交付周期、服务内容、案例和其他资料,可能因产品版本、技术更新、项目要求或页面维护而调整。除非已在双方签署的合同、配置清单、技术协议或其他书面文件中明确约定,网页信息不构成对产品性能、适用场景、供货数量、交付时间或项目结果的承诺。

产品图片可能用于展示外观或应用场景,实际供货产品以订单、配置清单和交付实物为准。页面中的参考信息不能替代技术文件、检测资料、现场勘测记录或验收文件。

三、现场条件与项目结果

信号屏蔽器的实际屏蔽效果受运营商信号强度、建筑结构、房间布局、设备安装位置、周边无线电环境、供电条件、网络条件及其他现场因素影响。网站展示的参数、案例和参考范围仅用于初步了解,不代表其他场地可以取得相同结果。

如项目约定提供勘测、方案设计、安装调试等服务,设备型号、安装点位、数量、施工方式和验收指标以双方确认的书面文件为准。未经现场勘测或未经书面确认的口头信息,不作为项目验收、索赔或变更依据。

四、客户及使用方责任

客户及使用方应确保其具备合法资质,并自行负责采购、部署和使用信号屏蔽器所需的审批、报备、验收和内部授权。客户及使用方应保证提供的主体信息、现场资料、技术需求和施工条件真实、完整、准确,并按照双方确认的技术文件和操作要求使用设备。

因客户或使用方提供资料不实或不完整、现场条件变化、未按方案施工、擅自改装或移动设备、操作不当、超出约定用途、未完成审批报备或违反法律法规而产生的后果,由客户及使用方依法承担。客户及使用方还应负责其管理范围内的人员培训、设备保管和日常使用管理。

五、交付、安装与验收

项目的供货范围、服务内容、工期、进场条件、施工材料、验收方式和质保边界,以合同、配置清单、技术协议、勘测记录及其他双方确认的项目文件为准。客户应按约提供进场许可、电源、网络、施工条件、现场联系人及必要的协调配合。

因客户原因、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第三方原因、政策调整或其他非本公司可控制原因导致的延期、返工、停工、无法安装或无法验收,相关影响及合理增加的成本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六、网站运行与第三方信息

我们会在合理范围内维护网站内容和运行,但不承诺网站始终连续、及时、无错误或不受网络故障、系统维护、第三方服务中断、不可抗力及其他非本公司可控制因素影响。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信息延迟、页面无法访问或资料传输失败,不当然构成本公司违约。

本网站可能包含指向第三方网站、平台或服务的链接。第三方内容、产品、服务、隐私规则和安全状况由第三方独立负责;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本公司不对第三方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可用性或持续性作出保证。

七、责任范围与责任限制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除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外,对于因客户或使用方自行判断、未按书面文件执行、第三方网络或运营商服务、不可抗力、系统维护、网络攻击或其他非本公司可控制原因造成的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业务中断、数据丢失及其他衍生损失,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如本公司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责任范围及金额以相关合同约定和适用法律为准。在法律允许限制的范围内,对于同一项目的累计赔偿责任,以客户就涉案产品或服务实际支付的相应金额为限。前述责任限制不适用于法律规定不得限制或免除的责任,包括依法不得排除的产品质量、人身损害责任,以及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害。

八、知识产权与资料使用

本网站的文字、图片、商标、页面设计、技术资料及其他内容,除另有来源说明外,其知识产权归上海纽辉实业有限公司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复制、转载、改编、镜像、用于商业宣传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客户提交的项目资料、图片和文件应由提交方确保其拥有合法的使用权,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隐私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因提交资料引发的权利争议,由提交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九、声明更新与联系方式

本公司可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业务变化和网站维护情况对本声明进行更新。更新后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更新内容涉及具体项目,仍以该项目已签署的合同及书面文件为准。

如对本声明或项目资料有疑问,请通过网站“关于我们”页面提交需求,或致电服务热线 400-656-1571 进行咨询。

重要法律提示
无线通信管控设备仅面向具备合法资质的党政、公安、司法、教育考试、保密及大型企事业单位。采购、部署和使用前,请按当地无线电管理及项目管理要求履行审批、报备和验收程序;个人不得购买或擅自使用。